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学研究生管理,保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疾控中心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国疾控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办学,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三条中国疾控中心的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第二章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研究生在学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中国疾控中心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参加中心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三) 国家统招非定向研究生享受“普通奖学金”,医疗费用按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中国疾控中心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中心研究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对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条研究生在学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中国疾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五)遵守研究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六条新录取的研究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及证明,按新生入学有关要求,在规定日期内交纳各项费用后,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者,须书面向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获准后方可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