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照明节能合作协议甲方(投资方):天津中新生态城福大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客户方):慈利县紫霞商业广场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为先、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慈利县紫霞商业广场(以下简称“紫霞商场”)超市实施照明节能改造,由甲方负责投资安装新型管中管高效节能日光灯管(以下简称“节能灯管”),并提供后续服务保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要点由甲方负责提供节能灯管并负责后续服务保障工作;在协议合作期内,乙方不投入购买上述灯管的资金和维修费用,享受节电照明带来的收益,减少经营成本
同时,甲方定期从乙方通过使用节能灯管后实际节约出的电费中,提取相应比例额度的资金作为节能照明投资、服务收益
二、节能灯数量、使用位置及作用2.1 双方确定:甲方共提供给乙方 16 瓦节能灯管 1058 支
其中500 支安装在 2 楼超市;548 支安装在 1 楼超市
另提供 10 支作为备份灯管,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以便随时更换损坏的灯管
2.2 2 楼超市已先期安装完毕,履行本协议从 2010 年 4 月 28 日24:00 时开始,1 楼超市从全部完成节能灯改造安装的当即 2010 年6 月 25 日 24:00 时开始
2.3 乙方应保证正常营业时间所有的节能灯管全部开灯使用,充分发挥节电效益的同时保证甲方应得投资服务收益
2.4 投入节能灯管的作用:取代高耗电、高发热、寿命短的电感式40WT8 日光灯管(以下简称“T8 灯管”)照明,为乙方节约照明电费,提高照明质量(显色性),大大提高照明安全防火系数,大幅度减少使用 T8 灯管长时间照明过程中所需维修保障费用和夏季空调制冷耗电费用;同时给甲方带来一定投资服务收益,实现互利双赢
三、节能灯的质量、对比测试与节电率的确定3.1 甲方保证提供的节能灯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3.2 双方将于本协议正式生效前共同组织实施:T8 灯管与节能灯的对比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