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流法律关系 前言物流这个概念传入我国才二十来年时间,而物流作为一个产业在我国形成的时间更短,所以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一直以来都是围绕“运输”来立法,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制定《铁路法》、《海商法》、《民用航空法》等法律及一大批的部门规章,所有与物流有关的法律法律规范都分散在各个部门法中,而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完整的“物流法”,因此我们所讲的物流法律制度体系其实是以“物流业”为核心,根据物流业涉及的相关法律活动,如企业设立、运输、仓储、配送、加工、包装等业务将相关的法律整理、归类,形成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法律法律规范集合体,这些就是物流法律制度体系的内容。一、物流企业主体资格的法律法律规范1、物流企业的法律概念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物流企业是指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这个规定就明确了物流企业不仅仅是指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只要是从事物流运输、仓储、加工、装卸、包装、配送等一项或多项物流业务的都是物流企业。2、物流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法律规范任何一个物流企业,都必须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经过依法批准才能经营,根据企业的不同形式,物流企业的形式可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相应的法律有《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外商独资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物流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都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律规范进行。3、物流业市场准入的法律法律规范物流市场准入制度是指国家准许、限制或禁止企业进入某项物流业务经营活动的法律制度,目前关于物流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法律规范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行政许可法》,它是法律规范所有行政许可的法律,明文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省级地方规章可以设定一年以下的临时性行政许可,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物流市场准入属于应当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范围,应当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