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独家销售代理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中国上海签署:甲方:苏州[*]有限公司住所:[*]乙方:上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以下甲、乙双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拥有的苏州[*]项目(“本地块”)中的[●]号房屋(暂定名,以下简称“本案”)、并提供本案全程营销策划及广告设计事宜,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的词语定义: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表述外,下述词语具有如下含义:l、甲方:系指苏州[*]有限公司,为本案的合法开发商,依法具有本案开发和销售的全部资质和权利
2、乙方:系指上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本案提供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的服务公司,并依法具有与服务内容相应的所有资质
3、“本案”:系指甲方开发并委托乙方提供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的房地产项目,位于[*],规划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根据本合同委托乙方代理销售面积约为[*]平方米(即开发的服务式公寓除外的全部物业面积),具体可售建筑面积以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屋建筑面积为准
4、正式开盘日:系指甲方取得本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之后,经甲方与乙方讨论并最终由甲方确定的正式开盘销售的日期
5、销售均价:系指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之本案所涉所有委托销售物业的整体平均销售价格
6、预售或销售面积:系指本案中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所有委托销售物业之房屋建筑面积的累加总额:(i)买方已签订该等委托销售物业之预(销)售合同并支付首付款,且甲方已妥善收妥该等首付款;及(ii)与该等委托销售物业之出售相关的预(销)售合同的房地产登记手续已有效办理完毕
7、销售率:系指在某一指定时点,预售或销售面积除以委托可出售面积后,乘以100%所得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