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百度推广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点: 公司地点: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客服电话: 电 话: 咨询邮箱: 电子邮件: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网 址 1: 网 址 2: 联系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本合同由《百度推广服务订单》和《百度推广服务合同》(线上合同)(http://e.baidu.com/accept.html, 该线上合同会因百度政策调整或服务调整等发生不时变化)及双方可能签署的其他附件组成。本合同除文本空格、双方签章信息外,均为印刷字体。手写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添加、删除、修改)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百度推广服务订单》•服务内容:1、 “百度推广服务”: 指百度已经开通和陆续开通的在 www.baidu.com 网站及百度 wap 网站、百度提供技术支持的联盟网站相关页面的特定位置展示乙方的网站信息的推广服务及其他相关的衍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搜索推广、网盟推广、智能匹配等服务方式。2、乙方支付“专业服务费”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月度回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百度推广服务合同》(线上合同)规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服务款项:•乙方首次交纳的总费用为人民币陆仟元整(RMB6000.00 元),其中的首次“推广费”预付款为人民币伍仟元整(RMB5000.00 元),“专业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仟元整(RMB1000.00 元)。“推广费”和“专业服务费”的定义见《百度推广服务合同》(线上合同)规定。乙方在以外币支付的情况下,增加适用本款:乙方可以向甲方支付 (汇率根据乙方付款实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的所在银行当天公布的 兑人民币的买入价计算。)乙方此次支付金额应以兑换后的人民币为准,若因汇率变化导致甲方收到此笔款项之日不足本条前款约定人民币金额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按甲方通知金额补足外币差额;若甲方收到乙方汇款之时因汇率变化导致此笔款项兑换成人民币后超过本条前款约定人民币金额的,甲方将按兑换后实际人民币款项数额计入乙方百度推广服务管理帐号中。2、续费:是指乙方后续向甲方支付的“推广费”预付款。续费内容详见《百度推广服务合同》(线上合同)规定。•乙方开通百度推广服务管理账户后,该账户中的预存款将用于支付百度推广服务产生的各项费用。其他:适用《百度推广服务合同》(线上合同)规定。本订单必须与《百度推广服务合同》(线上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