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石材供货合同需方: 有限公司 (甲方)供方: 有限公司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第一条 产品、数量、价格1.1. 合同暂定价款为: ¥ (小写) 人民币 (大写)1.2. 产品清单:见附件。 1.3. 产品清单中的单价系需方根据本合同应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材料费、制作加工费、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货到施工场地负责堆放至需方指定地点(运到项目现场由甲方负责卸货)、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1.4. 各部品工作内容按技术标书要求及上表中的备注,但所有部品均应包括预埋件及固定件在内(假如该项工作中有此要求)1.5. 上表中的单价为包干价,包干价包风险、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干单价不因材料价、人工工资等任何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第二条 交货地点: 2.1. 框架石材运输至 项目施工场地,单元体石材运输至 生产基地。运输方式:用汽车或集装箱运输。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交货地点应为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水平搬运距离不超过 50 米,垂直搬运距离不超过正负一层。2.2. 供方人员必须听从需方现场负责人员指挥。第三条 交货时间:3.1. 单元体石材应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前运至 生产基地,框架石材在签订合同后 60 个日历天内供至项目施工场地。3.2. 若乙方未能按时完工,则中标人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 5000/天的工期罚款。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4.1. 产品以需方图纸和供需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的产品封样为准,供方所供的全部产品应与样品基本一致,不得有明显差别,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供方的货物进场,引起的所有损失由供方负责承担。4.2. 供方有义务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存在多个标准的,应以最严格的标准为准;对于需方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准用检查要求的材料设备,供方保证使用的材料已经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准用检查,并获得了当地颁发的准许使用证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3.对供方所供产品,需方有权随机抽样送检,如送检产品技术指标与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明显不符的,需方有权对供方提出索赔。4.4.如供需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对产品质量存在异议,应立即交由需方所在地市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