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贵州梦真建材研发有限公司开磷基地 石膏粉运输合同书甲方(托运方):贵州梦真建材研发有限公司开磷基地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 1
1、货物的起运地点:开磷石膏粉厂
2、到达地点:贵州梦真建材研发有限公司开磷基地模盒生厂车间, 第二条:甲方责任: 2
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3
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2、乙方接到甲方提发货指令后,根据生产车间实际情况,乙方直接到开磷销量部门开取提货票据到开磷石膏粉厂提货装车;乙方在装货前必须检验石膏粉的干燥时间(司机可做石膏粉小样干燥实验:石膏模块初凝时间小于 5 分钟,终凝时间小于 9 分钟的属合格石膏粉;初凝时间大于 5 分钟,终凝时间大于 9 分钟的属不合格石膏粉) ,对不符合要求的石膏粉,乙方不得装车;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石膏粉
模盒生产对石膏粉的质量要求:石膏模块初凝时间小于 5 分钟,终凝时间小于 9 分钟的属合格石膏粉;初凝时间大于 5 分钟,终凝时间大于 9 分钟的属不合格石膏粉;不以化验单为准
乙方所装运的石膏粉,需经甲方授权的石膏粉试用员做生产性试验,根据石膏模(块)初凝时间小于 5 分钟,终凝时间小于 9 分钟的属合格石膏粉;初凝时间大于 5 分钟,终凝时间大于 9 分钟的属不合格石膏粉的标准判定所运石膏粉的合格与否
合格石膏粉,石膏粉试用员签名收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