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砂浆气块砌筑分项工程承包协议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市枫林 25# 、 26# 楼项目部 (以下称“甲方”) 王 海 龙 (以下称“乙方”)兹由甲方将承接的都市枫林 25#、26#工程的砂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面批土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包施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明确双方在施工质量,便于协调开展各项工作,经双方协商本着互相配合友好合作的精神,特立定以下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工程名称、地址工程名称:都市枫林二期 25#、26#砂加气砌筑工程工程地址:杭州石桥镇回龙路第二条:承包性质及工程范围承包性质1、 清工,不含材料2、 甲方提供职工食堂、宿舍、水电费,所需垂直运输,专用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施工用电及配电箱、线缆跳板 20 块、升降架 20 只、大切割机1 台及翻斗车(4 辆)由甲方提拱
需增加由乙方自理
其他所有手工工具及安全帽,由乙方负责,但乙方可委托甲方代为购买
工具维护归乙方负责,正常损坏维护费用归甲方负责
(折筋由甲方负责,开槽乙方负责)3、 墙顶与梁之间的空隙间填充发泡材料由乙方负责施工,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结算依据及计价方式结算依据:按实际砌体工程立方计算,每立方按 67 元计算;过梁加人工费10 元/根
第四条:工程质量1、 达到甲方和业主合同中规定的验收要求;2、 达到样板墙质量,否则扣 7 元/立方;3、 假如因乙方的质量原因造成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翻工,达到要求
第五条: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合理调配合施工力量,精心施工,4 月 25 日—5 月 22 日完成25#,26#完成 10 层砂加气砌体 1000m3
每延迟一天罚人民币 1000 元
甲方保证材料供应,甲方材料供应不上引起工期延迟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付款: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