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写字楼/厂房租赁代理服务协议甲方: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乙方: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之物业租赁代理服务,双方协议如下: 一、合同有关术语本合同上下文中:“物业”指甲方在深圳已建或在建的写字楼/厂房设施
“物业租赁服务”指将物业推举且租赁给客户,并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租赁协议(下称“租赁协议”)
双方保证与承诺,各方均合法拥有完全有效的权利来签订并履行本合同,同时也已获得了所有必要法人和其他所要求的授权履行本合同
二、委托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物业的租赁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为甲方写字楼/厂房物业的租赁代理,负责该物业的租赁工作,以促进招商工作的全面完成
三、服务内容 乙方应提供与物业有关的推广及引荐客户、参加商务谈判等租赁售服务,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乙方一个物业租赁服务完成标准:甲方与乙方推举的客户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收到承租人的首付款(如定金或第一期租金),视为乙方对物业的租赁服务完成
根据客户需要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可以代表甲方与引荐客户进行租赁谈判相关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
四、服务代理费用(佣金) 1.租赁佣金根据本合同,乙方完成一个物业的租赁服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该笔专业服务费用
收费标准如下: 甲方支付乙方专业服务费用标准为承租人所租赁物业月平均租金额的 50%作为支付乙方专业服务费
月平均租金额指:租期内,第一年每月需支付的租金,其计算方式为: 月平均租金额=日租金×365/12
其不包括税费,保险,物业管理费和公共区域维护费等
日租金为租期内第一年每日需支付给甲方的费用
上述所指租金以甲方与承租方(物业使用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为准,乙方开具专业服务费(或其它可用于财务做帐的名目)完税发票;保险,物业管理费和公共区域维护费等费用与租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租期指:租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