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 赁 合 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1、甲方将位于 (小地名: )现有厂房( ㎡)及附属生产办公设施等租赁给乙方按原用途使用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生产所需的污水处理监测等相关资料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甲方从 2024 年 12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将租赁物移交乙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1
租金:租金共计: 元 ,(大写 万元整
甲方在租金到帐之日起 3 日内将租赁物移交给乙方,租金从主要租赁物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护保养1
乙方必须保证租赁资产的完好、保值增值
房屋设备大修、日常维修及材料费用均由用乙方承担
该厂丢失的零部件由乙方负责配置,费用自理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不需用的租赁物移交给甲方,由双方登记注销,但租金不变,租赁期满,所有租赁物应如数交还甲方,如有缺失,由乙方赔偿
乙方租赁期届满若不再续租,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无偿留给甲方乙方投资新的生产线,租赁期满后按折旧价双方协商处理
水、电、暖、税、费等生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1
乙方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乙方在该厂内增加设施或其它项目,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出租方若将出租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但该租赁合同仍然有效,转让后第三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生产问题的约定1
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独立生产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干涉,在租赁期内非经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单方不得解除合同,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在租赁期内,原厂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