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临泽县平川灌区田间配套工程一工程管道渠材料采购合同需方单位(甲方):临泽县平川水管所 供方单位(乙方):赵兴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法律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临泽县平川灌区一工程管道渠道衬砌工程
2、 工程地点: 临泽县平川镇一工程村
第二条 供应的材料名称: Φ315UPVC 管材
第三条 材料数量及价款: 860m×132 元 /m = 113250 元 价款人民币大写: 壹拾壹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 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
上述单价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费用
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1、 乙方应严格根据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
有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按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约定
2、 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四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甲方有提前送材料样品要求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送审材料样品,样品送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样品本身、还包括提供样品的材料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一旦甲、乙双方签约后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