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疗抢救服务协议书 甲 方:乙 方: 第一条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工伤人员就近、就地急救医疗,甲、乙双方本着积极实行措施、真诚合作、依法维护工伤人员的权益。经共同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约定:第二条 紧急医疗抢救流程1、甲方项目倒受电期间,甲方租用乙方抢救车一辆,乙方随车派驻医生一名,护士一名,司机一名,抢救车及随车人员必须驻守在现场,驻现场时间由甲方确定。倒受电之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紧急医疗抢救服务。无论何时,若发生事故,乙方首先应尽最大可能先行急救,并及时与就近的医疗结构联系,详细说明伤者的人数及情况,以保证缩短抢救准备时间,提高抢救效率,乙方应及早准备好相关救助设施。2、乙方在急救时应减少程序,甲方可先不缴纳任何费用而直接救治。3、乙方不得以任何费用问题拖延或拒绝救治甲方的病、伤人员,因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相应承担。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1、甲方工伤职工及家属、护理人员,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制度及就诊须知等,做到文明就医。2、在发生医疗纠纷后,甲方有责任实行积极措施保障乙方的正常医疗秩序,配合乙方做好工伤职工及家属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乙方为甲方工伤职工提供紧急医疗抢救服务,开设紧急医疗抢救绿色通道,享受先就诊后付费的服务。2、乙方保证对救治人员的治疗所需费用符合主管部门的规定。第五条 协议期限及效力1、合作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协议一式,甲方执,乙方执,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本页无正文)签字栏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 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