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陌路姐妹》职员聘用协议书甲方:北京茗画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电话:62329612乙方: 王菊身份证号码:住宅电话:移动电话: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创作电影剧本《陌路姐妹》(以下简称该剧本),聘请 王菊 (以下简称乙方)在该剧中担任“ 编剧 ”职务
甲乙双方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前提,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一、版权条款该剧本版权归甲方所有
该电影版权包括:胶片电影、数字电影、网络电影、音像出版及由该剧本所衍生的一切时长 90 分钟(含 90 分钟)以内的音像衍生产品
二、职责条款该剧本创作意向由甲方向乙方书面提供
乙方需严格根据甲方创作意向完成该剧本创作
乙方同意在该剧本完成初稿后,根据甲方正式聘任的导演的修改意见对该剧本进行润色修改,直至甲方完全认可该剧本
但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导演的聘任合约影印件及甲方认可该导演修改意见的书面证明
在拍摄中甲方可根据需要与乙方协商对剧本进行修改,若意见不同,乙方应服从甲方意见
三、署名条款甲方同意在该剧中显著位置给予乙方“ 编剧” 之署名
乙方在该剧中的具体署名位置、排列顺序、字体大小及形式由甲方决定
乙方在该剧有关宣传品的署名与否、排列顺序、字体大小及形式由甲方决定
四、聘任条款1、乙方聘任期自 2024 年 11 月 01 日起至甲方完全认可该剧本内容止
双方原则同意乙方对该剧本进行二次修改及润色
2、乙方承诺自收到甲方支付酬金之日起 15 日内(即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完成该剧本初稿创作,并送交甲方
3、剧本送交日期以乙方向甲方投递该剧本的邮戳或电子邮件显示日期为准
4、甲方在接到该剧本后(以乙方向甲方投递该剧本的邮戳或电子邮件显示日期为准)5 日内,需书面对乙方提出修改意见,(以甲方向乙方投递该剧本修改意见的邮戳或电子邮件显示日期为准)逾期则乙方可认定甲方完全认可该剧本之内容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