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股权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合同 甲方(出质人):xx 身份证号:510702197203179331乙方(质权人):yy qq 公司因经营需要,需通过乙方担保途径向银行进行一系列的贷款融资。该等融资贷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方自愿将其持有 qq 公司 10 万元(10%)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出质,办理出质登记,设立最高额质权为乙方的一系列担保提供反担保。现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诚信遵守。第一条 股权最高额质押 1.1 甲方自愿将其持有 qq 公司 10 万元(10%)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出质,办理出质登记(乙方为质权人),设立最高额质权作为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一系列担保的反担保。1.2 甲方保证 qq 公司全体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该公司的全部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最高额质押的股权价值,甲、乙双方及 qq 公司均同意作价为人民币 10 万元(大写:拾万元整),但该质押股权的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时的净收入为准。第二条 反担保范围股权最高额质押的反担保范围包括:乙方承担的一系列贷款的担保责任及 qq 公司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代偿之日起至乙方实现债权之日止的代偿资金利息〔代偿资金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施行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承担的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 qq 公司支付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被担保的最高额债权总额 3.1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3.2 乙方提供的贷款担保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保(应符合乙方办理担保业规定的条件)、余额控制”的原则。在本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和最高债权总额内,股权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对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贷款担保均有效,甲方无须再逐笔认定,不再逐笔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合同项下的每笔贷款担保具体内容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担保贷款协议》等文件约定的内容为准。《担保贷款协议》等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 最高额决算期与质押登记 4.1 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的决算期间为三年,期限自 2016 年9 月 5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4 日止;每笔贷款具体起止日以乙方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