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苍南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和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上级有关财务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水利专项资金管理第二条 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领导责任,主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三条 各职能科室对水利专项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水利建设法律、法规、规章
(二)科学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和下达水利专项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
(三)对所属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查、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包括年度计划调整),工程招投标、竣工验收等进行管理
(四)对所属的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五)督促竣工项目做好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审核竣工财务决算
第三章 水利事业资金管理第四条 局内部财务实行局领导班子集体管理,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在局长审批前财务核算中心应对票据和开支标准进行审核
第五条 下属单位经费实行年度包干核算
由核算中心控制年度预算按月核销
特别情况需要追加经费须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审定
第六条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开支标准,按苍财预[2024]29号关于印发《苍南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出差人员报销时必须附有按管理权限批准的出差呈报单;中层干部由主管领导审核,一般干部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局长审批后予以报销,参加会议的还必须附会议通知文件
第八条 为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和安全用车、车辆管理根据苍委办(2024)9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和苍财预[2024]29 号关于印发《苍南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文件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精神执行
第九条 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