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营业房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四川新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金府灯具城营业房有关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用途乙方承租金府灯具城内营业房的用途只限于经营灯具相关产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第三条 经营范围、面积、价格及付款办法
一、租赁房屋的房号、面积、付款标准和经营范围等到如下表报示:房号面积(㎡)经营范围租金价格 (元/㎡·月)备注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二、付款办法1、营业房租金按季交纳,并须提前 10 天付清
首期租金从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缴纳
2、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足额缴纳保证金 元,在合同期满当日一次性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乙方所付租金,仅指该商铺的租赁费用,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广告宣传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负责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建立并实施市场的防火、防洪、防盗、环境卫生、治安保卫措施和规章制度,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三、若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经营伪劣商品,给市场形象带来恶劣影响,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四、负责市场的对外整体策划宣传工作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提高租金标准,或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六、作好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为入场商家提供良好的外部经营条件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对自己的各种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所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否则视作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