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营运客车合作经营承包合同 编 号: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方式: 为加强企业管理和法律规范运输行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经营承包车辆1、车辆湘 KY 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提供 至 客运线路牌给乙方使用,2、汽车牌证及其它营运手续齐全,符合车辆行驶、运营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壹年
第三条 合作经营承包方式1、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购车上户和办理营运手续,由乙方承包、甲方所经营管理的公路旅客运输,但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省、市交管部门核发的客运线路从事公路旅客运输,(必要时甲方可根据经营状况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客运线路作出调整)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公路客运的全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承包期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单车费用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每月向甲方交纳企业管理费 200 元
2、每月交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税费、规费、保险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实收取,代收代缴
3、有关费用的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5000 元整(大写:伍千元),合同终止三个月后,在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乙方
(2)各种费用的计算期以该车上户日或转入日算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止,期间不间断
因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提高收费标准和新增收费项目,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费用则作相应调整
(3)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保险机构对承包车辆进行及时足额的办理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值不低于 20 万元整,承运人责任险保值不低于 50 万元整,其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