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为了拓展建筑装饰工程业务,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效益共赢的合作经营目标,甲乙双方就“装饰公司 分公司”(下称分公司)的承包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承包经营的范围、形式与权限1、乙方承包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为 省境内,主要经营甲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核定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乙方在营业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分公司的承包形式为经济责任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乙方负责经营、业务、办公、劳资、税务等所有运营费用,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
二、承包期限、承包费与承包抵押金1、乙方承包分公司的期限为 3 年,即从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
2、分公司的承包费为每年度人民币 万元,首年承包费于签订协议后三天内缴纳,其他年度承包费在每年 月 日前缴纳
3、承包期的承包抵押金为人民币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4、乙方在承包区域内所有的工程项目(自营与合作项目),每承包年度的工程合同营业额累计超出人民币 万元时,按超出部分的实际到账工程款 %向甲方上缴管理利润,交纳方式按到账工程款逐笔扣付
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5、乙方须按约定的时间缴纳承包费和超额工程管理费,如延迟缴纳时间超过 30 天且又无通过甲方的书面批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罚没承包抵押金及追究乙方相关的赔偿责任
三、甲方责任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乙方承包经营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协助乙方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
2、根据甲方的现有条件,提供承接装饰工程业务所需的各种证件、资料,做好业务支持、服务与配合工作,协调乙方与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之间的经营活动与工作关系
3、负责对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