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宣传片委托拍摄制作协议书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山田东园广告宣传影片(以下简称“影片”)的拍摄、制作事宜经共同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约,并遵守合约内容条款及附件。一、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与制作人相关说明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影片,乙方全权代表甲方担任此项委托拍摄制作的具体负责人。甲方、乙方制作人对影片创意、设计、构思等相关内容应负保密责任。二、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影片如下:(一)影片名称: 山田东园申报宣传片(二)时长:7—10 分钟(三)制作周期:一周三、制作内容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首付款后,乙方以创意脚本对甲方提报。执行时,甲乙双方以确定后的制作脚本为最后依据。四、付款方式本合同项目下影片制作费用及酬劳,其总价为:人民币柒仟伍佰圆整(¥7500 元)。(一)甲方于签约当日内,支付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 元)(二)甲方于影片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后,当日结清尾款计人民币:叁仟伍佰圆整(¥3500元)五、复制版数量及规格影片制作完成后,乙方收到甲方全部尾款后应交付甲方光盘 5 盘。乙方保留一份复制版。六、相关保障:甲方需配合乙方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用车、角本素材收集整理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约一式两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