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延迟现场检查验收的申请书 现场标养室的检查验收: 2.6.1 按“XX 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规定”的通知[沪建建(98)第 0144 号]及《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执行。标养室的房屋要求保温隔热,其面积最小不小于 5 平方米。配置冷暖空调、电热棒等恒温装置,温度控制在 20±2℃范围; 2.6.2 有条件的应配置喷淋装置,使室内湿度大于 95%;如采用砌水池养护,须将混凝土试块置于氢氧化钙饱和溶液内养护,水温须到达 20±2℃; 2.6.3 标养室内应设置水泥混合砂浆试块的立柜,立柜内宜衬海保湿材料以控制湿度为 60~80%; 2.6.4 标养室中须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湿度应由专人每天记录 2 次(上、下午各 1 次),如采用养护箱养护,其养护箱需编号,并每天记录每只养护箱的温、湿度 2 次(上、下午各 1 次);施工方必须建立标养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6.5 标养室内的照明采用防潮、防爆灯具,插座采用带防潮功能即有盖板的插座;各种拖线箱(板)等不得设置在标养室内; 2.6.6 砂浆、砼试块,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不允许试块终凝后用毛笔、特殊笔等书写; 2.6.7 工现场设置标养室作为市文明工地及标准化工地评选的必备条件; 2.6.8 检查记录采用:《工地标养室监理检查表》,每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