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游客集散服务中心 一、游客集散服务中心 2004 年,国家旅游局提出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将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定义为:“旅游区(点)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本文中所谓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与之一致,同时在功能上有所扩充。标准中所述称之为基本功能,新增功能称为发展功能。也就是说,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不仅服务于旅游区,它自身也可以作为旅游吸引物而与旅游区处于同等地位,其特点为: 1.1 空间性 本文中所说游客集散服务中心是指某一特定空间地域,不表示企业或事业单位。 1.2 服务性 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依托于旅游区而存在,并且临近旅游区,其首要功能是为旅游区服务。 1.3 功能丰富性 随着大众旅游的兴起以及旅游产业运作机制的转变,新的功能不断向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加载。又由于旅游区类型、级别、空间格局不尽相同,不同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在功能上虽大同,却又有小异。 二 、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空间构 成 2.1 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功能 概 括 的讲,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主 要为游人 提供接 待 、咨询、导 游、餐 饮 、住 宿 、 2 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甚至可以说包含旅游目的地系统“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全部。其服务对象多元化,功能亦具有多元性。当然,因旅游区的不同,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功能构成也不尽相同。 2.1.1 交通集散功能 游客集散服务中心位于旅游区对外交通与旅游区内部交通的连接处,游客将由此进入旅游区,跟据各自需求,选择不同交通游线,并在旅游活动结束后由此离开。因此,游客集散服务中心涉及到对接外部交通和组织内部交通双重作用。 2.1.2 游客接待功能 游客接待功能包括两个层面:基本功能层面和发展功能层面。 基本功能,即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具体包括:散客接待、团队接待; 导游服务; 旅游咨询; 旅游商品销售; 失物招领; 物品寄存; 以及医疗服务、邮政服务、残疾人设施提供等。这些服务是面向所 有游客的公 共 服务,也是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必 须 提供的。 发展功能,游览 之 外的其他 接待性功能,包括住宿 、餐 饮 、购物、娱乐等,它们 是传 统观 光 旅游活动中必 要组成部分 ,根 据旅游区的现 实 情 况 ,可以加 载 到游客集散服务中心。 2.1.3 旅游区管 理 功能 要使 旅游区有序 运 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