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南省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工作标准 1 总则 1
1 为规范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采集系统)运行管理,确保采集系统正常、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网公司有关标准,制定本标准
2 本标准规定了主站监控、终端维护、智能电能表维护、实用化等运行工作标准及异常处理流程,适用于湖南省电力公司所属各直供直管、控股和代管公司的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3 本标准引用的标准和规定,均通过本标准引用构成本规程的内容
引用标准和规定如与本标准规定相冲突的,本标准有具体条文规定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未明确规定的按引用的标准和规定要求为准
2 职责 2
1 公司营销部是采集系统运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公司采集系统运行管理规范;负责采集系统运行体系建设;负责对采集系统运行情况、质量管理等进行监督、考核;负责收集审查采集系统应用软件功能需求
2 公司科技信息部负责审查采集系统硬件及网络平台升级、改造等重大技术方案
3 信息中心负责公司采集系统硬件平台维护,负责与公网运营商APN 专网 (不含SIM卡)的日常维护;负责硬件及网络平台升级改造
4 电科院(监控中心)负责公司采集系统应用软件的维护;负责监督、指导市(州)电业局运行管理及实用化工作,向营销部提供考核依据;负责相关设备抽检和质量跟踪分析;负责公司通信SIM 卡管理;负责系统应用软件升级
5 市(州)电业局 2
1 营销部是本单位采集系统运行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本单位采集系统运行情况和工作质量的监督、考核
2 计量中心是本单位采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单位
负责主站系统监控、异常工单发布及跟踪分析;负责所辖范围内采集终端及智能电能表的运行和维护;负责采集计量装置监测、有序用电等业务应用;负责监督、指导城区局(县局)系统运行及实用化工作,向营销部提供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