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1、凡年满18 岁,履历清楚,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违法行为,愿意接受本公司的管理。培训的男、女公民,均可加入本公司的工作。 2、新聘员工入职学习期为3 天,若考试不合格不予录用,,考试合格上岗。 3、新员工入职学习期间必须持有身份证、员工照片2 张、(健康证、暂住证、在所属店一个月内办齐,费用自理)。工龄满一年以上者,可由酒店承担。 4、新店开业第一批服务员、传菜员,迎宾等所有员工实习培训期为15—30 天,培训期满编写目的:本手册主要是对我公司员工的培训工作进行系统的规范化。拉通培训,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保证规范化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使各门店保持良好的业绩,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5、有下列情 形 者不得 录用。 a.原 本公司非 正常 辞 职者。 b.不真 实填 写员工挡 案 有欺 诈 行为者。 c.犯 法经 判 决 确立 或 通缉 在案 的者。 d 参 加非 法组 织 或 吸 食 毒 品 者。 e.患 精 神 病 或 传染 病 。 f、法定 年龄以下者。 g、达 不到 招聘标 准 或 身体状 况 不适 应 工作者。 。 第二 节、劳 动 管理制度 1.工作时 间:上午 9:00—14:00 左 右 ,下午 16:30—22:00 左 右 ,轮 流 值 班 。 2.休 假 :新员工半 个月前 无休 假 ,从 半 个月后 开始 每 月有四 天假 。 3.辞 职:员工辞 职需 提前 一个月,提交 辞 职申 请 给 大堂 经 理或 店方 经 理。经 理辞 职需 提前 一个月提交 辞 职申 请 书 于 总 经 理处 。 4.试用:新员工从 确 认 录用之 日 起 签 定 合同 ,确 立 劳 动 关 系契 约 ,试用期为1—3 个月(服务员为1 个月、大堂 经 理为3 个月、其 他 工种 视 加盟 店具 体情 况 自订 )根 据 员工的工作表 现及 业务技 能 可以考虑 是否 延 长 其 试用期或 提前 转 正,在试用期内若有不称 职的或 犯 有重 大过失 ,店方 可随 时 辞 退 员工并 不作任 何 补 偿 ,,若有自动 离 职,不予退 还 保证金 ; 5.迟 到 .早 退 :上班 时 间5 分 钟 之 外 为违规,每 月3 次 以上视 为旷 工,处 理。 6.矿 工:无故 不上班 ,不服从 指 挥 ,不听 从 安 排 ,视 为旷 工,旷 一天扣 三 天工资 ,月内旷 工2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