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建筑面积约 ㎡,室内设施 乙方作诊所使用时,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增补基本设施,按规定处理医疗垃圾及其它行业要求
甲方仅提供现状房屋,不负责乙方在经营诊所以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二、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诊所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部门政策,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相关问题
三、房屋改善严禁乙方对任何有关房屋结构性主体的部分进行改建,不添置与诊所无关的装饰内容
四、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9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五、租金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按 /年计收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及时根据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款项交割以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或发票为准
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乙方承担房屋使用期间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燃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费用)等相关费用
六、房屋的交付与返还交付:甲方应于约定时间内将房屋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乙方添置的设备用品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并依据返还时情况,甲方享有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的权利
第 1 页 共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七、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乙方对诊所管理、医疗疏忽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安全及修复责任
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房屋设施,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