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学习 .参考EF-2013-0004 湖北省旅游包车合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 北 省 交 通 运 输 厅制湖北省旅游局. . . . 学习 .参考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双方不予约定的,应当划“×”示别。二、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未选定的,不做标记。三、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属合同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四、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妥善保存合同文本、附件及相关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索赔的凭据和法律诉讼的证据。五、本合同由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旅游局制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 . . . 学习 .参考合同编号:旅游包车合同甲方(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经营许可证编号结算账号乙方(道路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经营许可证编号结算账号. . . . 学习 .参考第一条为保障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维护旅行社和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的合法权益,给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旅游客运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就旅游客运包车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为示范文本, 仅供甲方与乙方发生包车业务时使用。本合同甲方应为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旅行社; 乙方应为持有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旅游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客运企业。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必须对旅游包车费用实行“公对公”统一结算。(二)甲方签订合同后,必须提前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乙方预订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 座位数、 行驶路线、包车时间、接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旅游包车确认单》书面确认。(三)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使用车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 . . 学习 .参考(四)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不具备《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