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质押担保借款合同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常用电话号码 :常住地: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常用电话号码 :常住地: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
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借款用途 :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第六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
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1
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2
抵押物、质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质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或质押物的;第七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1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2
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对本合同项下质押的工资卡进行查询和核实;并且在质押期间可以进行取款作为借款人还款
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