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 供应商编号 深圳市 88 广场 合作经营合同(三)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经营合同
第一节 位置、面积、经营范围一、甲方将坐落于深圳市 88 广场 层,位置编号为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有用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位置见附件 1)的场地提供给乙方,供乙方设置专柜经营
二、双方合作经营项目是
三、乙方经营商品的范围仅限于本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乙方如需变更、增加、减少经营范围或转换经营品牌时,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如甲方根据商场实际情况对乙方提出商品更换的意见,乙方须配合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乙方与其他专柜之间经营品种出现冲突或发生纠纷时,须接受甲方的协调或调解
第二节 合同期限四、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下简称合同期限,如合同起始日与甲方开业日不符,则以开业日为准,合同期限顺延)五、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合作经营场地转让、转包给第三方经营或与第三方合作经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期届满前,乙方如需提前撤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九十天书面对甲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场,否则按违约处理
提前解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其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乙方日平均销售额×抽成率×撤场日至合同届满日之天数
其中乙方日平均销售额=乙方总销售额÷总营业天数
七、乙方如有意续约,须于合同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否则本合同于期限届满时即告终止
第三节 收银及结算八、乙方销售款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按每月销售额的 %向甲方交纳合作经营费用
九、乙方不得进行场外交易
如乙方销售商品的收入未进入甲方统一收银,则乙方按所收金额的 10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