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贷款业务,防范贷款业务风险,使贷款业务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高效开展,有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贷款业务是指以营业和收取酬劳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贷款和处理贷款事务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 贷款项目是指受托人根据贷款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贷款财产的基本单位
第二章 贷款业务准入条件及定价第四条 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贷款业务准入条件的制定,经公司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审批通过后执行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准入条件进行解释
第五条 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贷款业务的价格基本标准或价格标准范围的制定,经公司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审批通过后执行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定价进行解释
第三章 贷款项目营销第六条 贷款业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贷款项目营销与推介;理财中心负责资金贷款营销与推介
第四章 贷款项目尽职调查第七条 贷款业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贷款项目尽职调查,调查原则上一次性完成,由两名(含)以上人员进行,并设主调查人一名,主调查人由贷款业务部门人员担任
调查人员一般需由贷款业务部门派人进行,对于新客户、重大项目或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合规风控部等部门联合进行项目尽职调查
第八条 贷款项目调查一般需要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完成后,贷款项目主调查人员负责撰写《贷款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主调查人员、其他共同调查人员、贷款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合规风控部参加调查的,由合规风控员负责撰写《贷款项目合规与风险调查报告》,合规风控员、合规风控部负责人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 贷款项目立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九条 在贷款业务部门对贷款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后,对认为符合公司贷款业务准入条件并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