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超市员工规章制度员工行为法律规范一、打卡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打卡或者签到点名制度2、员工上班时,应换好工作服再打卡3、员工下班时,应先打卡再换工作服4、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不允许互相打卡,如有发现者,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并罚款 10元;第二次予以书面警告,并罚款 20 元;第三次予以辞退;5、上班和下班未打卡,次日未经主管签字者,没漏打一次,口头警告,罚款 5 元,当月累计三次者,以书面警告,并罚款 10 元;6、如卡机出现故障时,需由值班店长签字方可生效。二、员工注意事项1、公司原则上不聘用员工的近亲(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同单位员工不得谈恋爱;2、员工是公司的财宝,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具体情况决定员工必须的培训课程,包括上岗前的培训,平常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3、员工本人要求调动部门、工种的,应首先向所在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而不应直接与其他部门接洽;4、爱护公司财产,保养、管理好归自己使用的各类用品和设备,不允许将公司的设备、工具、物品等公司财产用于个人,不得私自转让他人使用。5、对公司的快讯,不得私自挪用,不得乱涂、乱画、乱丢;公司赠品应当视同商品,不得私自挪用或不按规定擅自赠送;6、每个员工都应妥善保管公司交给的任何场所的钥匙,不得擅自复制,不得借给他人;遗失钥匙,应立即报告直接主管或人事部,公司分发的制服和其他物品,离职时同钥匙一起交还给人事部;除正常损耗外,损毁费用将由员工支付;7、员工号牌如遗失,应及时通知人事部,人事部将补发号牌,并收取补证费用 5 元,号牌必须佩戴于左胸前;8、员工应避开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上班;不得携带私人物品进卖场,所有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公司规定的更衣柜里,并需自付保管责任;9、员工如发现内盗,可直接向店值班或防损部(主管及内保)报告,如情况属实,将给予该员工 500 元奖金,对偷窃员工公司将扣除全月工资及奖金,并将所盗物品以十倍价格购买,并在该员工档案上记录备案,对举报者公司将做到绝对保密;10、员工在公司场所(包括卖场)内拾到物品,或收到由顾客交来的拾到物品时,须立即给予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转交防损部并记录在案,同时广播通知失主;若失主向员工询问遗失物品时可指示失主去防损部查询。所有遗失的物品将由保安部保存,并由保安部负责处理;员工若有任何隐藏失物不报的行为将按偷窃行为处理;11、对主管工作安排不得顶或故意违抗;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