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辆租赁供应商协议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人员及其客人提供完善的机场接送机和代驾租车服务,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为甲方汽车租赁服务的合作方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租车服务(包括接送机等服务),并确保向甲方人员及其客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以维护双方的信誉和利益
三、乙方的服务标准:1、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各种证照完备,车况良好,投保齐全
2、驾驶员熟悉市内主要道路,并尽力以最快的路线接送客户,并保证甲方人员及客户 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按要求穿着服装
4、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使用“您好”“再见”等礼貌用语,并使用普通话
5、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不随意停车、停靠、接听电话,不吸烟
6、根据甲方提供的预定时间提前 10 分钟到达指定的地方等候用车人
7、为甲方人员及客户开车门,装卸行李
8、确保甲方人员及其客户拥有最大的乘坐空间
车辆干净,配备必要的日常用具
9、确保甲方人员及客户有问题时能在第一时间与乙方取得联系
10、驾驶员服务过程中应携带驾驶执照
驾驶员应经验丰富,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性疾病)
四、协议价格表(见附件)五、乙方银行信息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六、服务操作流程第 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甲方须提前 8 小时采纳《租车预订单》(《租车预订单》见附件 1)的形式向乙方预定车辆
甲方将预订单传真或邮件至乙方处,乙方接到订单后立即安排用车事宜,并在订单上签字回传确认结果
2、乙方的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的车辆预订和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00000000000000 (全周每日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 09 : 00—18 : 00 ),乙方服务中心在接到甲方的预订单后,及时回复甲方
3、甲方取消预订应在租赁业务发生的前 4 个小时内并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