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辆质押借款协议书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住地址: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住地址: 甲、乙双方经签订以下车辆质押及借款协议,甲方同意以产权归己的车辆质押给乙方,约定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一:被质押车辆(以下简称该车辆)状况如下:车辆类型: 车牌号码: 驾驶员位置: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车身颜色: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燃油: 油。二:甲方借款用途为: 。甲方向乙方所借款项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甲方用所借款从事不正当业务,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解除此车辆质押借款协议。三:甲、乙双方约定借、还款支付方式为,借款时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还款时甲方必须同样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四:该车辆具备下列手续(乙方借出款后享有临时保管的权力):□行车证正、副页 □购置附加税本 □车船使用税□原购车发票 □购置附加税发票 □登记证书□保险 □钥匙 套 □车主身份证五:甲方须向乙方对该车辆作如下保证:该车辆来源合法,手续真实、完备该车辆无盗、抢记录该车辆无经济抵押、法院封存记录该车辆无改凿发动机号码及车架号码该车辆所有资料、参数与车管所档案一致符合车管所过户六:甲方将该车辆质押给乙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借款期限为 天(即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若甲方逾期(即已过合同终止期仍未还清相应款项的),乙方有权对甲方根据(大写): 元整(¥ )/天的标准,收取违约金,甲方自愿承诺且无异议七:若甲方逾期 5 天及 5 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将甲方质押车辆进行出售等处理,且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车辆的所有过户手续。另外,处理该车辆所得款若不足以清偿借款的,甲方必须在 3 天内以现金的方式补足,否则乙方有权保留追索余款部分的权利直至全部还清为止。八:甲方因隐瞒该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者其他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另外,在质押期间的车船使用税、交强险、年检费、路桥统缴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交纳,甲方在质押该车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违章必须全部处理,如若延误交纳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单方面承担。九:如合同到期甲方仍未如数还清款项且合同终止期 5 天之内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的,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委托书即时生效。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从事该车辆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