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正本污水处理站智能运维管理服务服务合同(一期项目)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常州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厦门牧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 年 05 月 06 日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条款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202405-1甲方:常州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厦门牧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常州 BOT 污水处理站智能运行管理服务外包招标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甲方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进行节能降耗改造,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本合同运行管理服务综合费用为每个站点 25 万元整,(其中改造费 15 万,服务费 10 万)
本合同共涉及常州、长春、水阁、日照、义乌五个项目改造,合同金额共计 125 万元
二、合同范围内服务内容1、委托运行管理服务期限 本项目委托改造管理服务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11 日起 2024 年 12 月 30 日(1 年服务期结束后,可根据甲方的需要再续签合同)
在服务期限内,在甲方保证足量工艺处理渗滤液的前提下,乙方保证 3 个月内改造并运行,保证污水处理达标的情况下,渗滤液处理系统的云端服务程序正常运行天数达到 350 天/年(由于待处理量不足的原因除外)
同时,渗滤液处理出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 中的表 2 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电费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的目的
2、改造处理范围在运营期内,乙方应只对甲方站点的污水处理进行节能降耗改造
3、设备维护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自行管理、运营和维护设施
乙方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始终根据下列规定运营并维护项目设施
(1)国家、省、市现行的企业运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渗滤液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