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委托运营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珠海恒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运营项目及价格项目名称: 运营内容: 工程地点: 运营价格(单元:万元)序号运营设备名称主要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根据国标及珠海市环保局要求维护仪器正常运行1 年运营总价合同总价小写: 元大写:第二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前 个月的运营费用,即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运营费用 元(大写: );运营第七个月前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后 6 个月运营费用,即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运营费用 元(大写: )。第三条 运营标准HJ/T 355-202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法律规范(试行)》 HJ/T377-2024《化学需氧量 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第四条 甲方责任1、向乙方交付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部件完整、性能完好的设备。2、负责协调提供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的现场条件,如独立法律规范的仪器房、系统接地、冷暖空调、安全稳定的电源、便利的供水等。3、负责协调自动监控设备及附属设施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4、按规定时间向乙方缴纳足额运营费。5、配合乙方做好运营工作(如出入厂区、事故调查等)的相关事宜。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时后,甲方负责整体更换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除非环保部门硬性要求使用年限,否则不用整体更换设备)第五条 乙方责任1、负责建立设备运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设备维护维修规程等。2、负责建立齐全的设备档案,建立设备维护、维修记录等技术资料3、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校验、检修,并接受运营管理考核。4、如甲方拖欠运营费,乙方有权中止运营活动,不承担此期间的运营责任。5、乙方有义务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诺在日常运维管理工作中,严格要求运维人员根据国家关于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有关监督管理条例及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并结合公司相关运维管理制度,交叉监督,杜绝人员有任何违反国家既定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乙方通过专业技能知识,有义务在运维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非乙方造成违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进行如实记录,并保留举报权利。第六条 运营内容及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开具 6%增值税专用发票;2、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