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委托运营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珠海恒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运营项目及价格项目名称: 运营内容: 工程地点: 运营价格(单元:万元)序号运营设备名称主要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根据国标及珠海市环保局要求维护仪器正常运行1 年运营总价合同总价小写: 元大写:第二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前 个月的运营费用,即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运营费用 元(大写: );运营第七个月前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后 6 个月运营费用,即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运营费用 元(大写: )
第三条 运营标准HJ/T 355-202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法律规范(试行)》 HJ/T377-2024《化学需氧量 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第四条 甲方责任1、向乙方交付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部件完整、性能完好的设备
2、负责协调提供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的现场条件,如独立法律规范的仪器房、系统接地、冷暖空调、安全稳定的电源、便利的供水等
3、负责协调自动监控设备及附属设施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4、按规定时间向乙方缴纳足额运营费
5、配合乙方做好运营工作(如出入厂区、事故调查等)的相关事宜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时后,甲方负责整体更换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除非环保部门硬性要求使用年限,否则不用整体更换设备)第五条 乙方责任1、负责建立设备运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设备维护维修规程等
2、负责建立齐全的设备档案,建立设备维护、维修记录等技术资料3、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校验、检修,并接受运营管理考核
4、如甲方拖欠运营费,乙方有权中止运营活动,不承担此期间的运营责任
5、乙方有义务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诺在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