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采购工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总则为了加强和法律规范公司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法律规范公司属下单位的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公司健康、持续进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集体利益,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采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增强采购行为的透明度,真正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公司服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过程中的人情关系。二、采购部门必须熟悉市场行情及进货渠道,坚持“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择优选购”的采购原则,努力降低进货成本,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三、各单位所有设备、药品、卫生材料、办公用品、日用品等物品的采购,均应符合本细则的原则精神和工作法律规范。四、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令,严格根据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供需双方的合法利益。五、公司的采购部门隶属公司董事会管辖;医院的采购科行政上隶属各医院负责人管理,业务上接受公司计财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二条 供应商准入与管理为充分保障医院各项业务的开展,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办法,既要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的供求关系,也要减少对个别供应商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一、供应商选择,包括寻找潜在供应商、供应商筛选等。医院采购必须向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并向供货商索取相关合法资质、许可证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二、医院采购部门要建立健全供应商目录,并标明各供应商向本单位供货详单(含采购品名,规格,产地,进价等),报公司备案。三、新供应商(或供应商增加新产品)的谈洽须由分管采购领导与采购主管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参加商谈,谈洽成功后报公司计财部审批后方可进入医院供应商名单目录。四、医院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管理,及时整理、优化供应商队伍,不合格的要解除供应合作协议。供应商的筛选与评价指标体系应至少含以下几个内容:1.质量水平,包括:(1)物品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增、减订货的批应能力。3.价格水平,包括:(1)优惠程度;(2)单价同比情况;(3)成本下降空间。 4.后援服务,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3)经营团队。5.现有合作状况,包括:(1)合同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