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产 品 代 理 协 议 合同编号:2024050701144 甲 方:东莞市吉欧特环保科持有限公司 乙 方:地 址:东莞市寮步镇红荔路 299 号 地 址:电 话:0769-88901086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工业吸尘器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 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快捷牌工业吸尘器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假如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 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年人民币 360000 元 (大写:叁拾陆万元) ,即每月为人民币 30000 元 (大写:叁万元)假如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样机订购与样机结算及订购产品结算方式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2、样机产品订购:由乙方指定产品型号(每个型号一台)下单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后在 日内发货给乙方。3、样机结算:由乙方预付样机金额 80%到甲方指定帐号,余款 20%三个月内付清(即 3 个月),对于不畅销的样机(一年内)乙方可要求甲方换成乙方指定产品。(来返运费由乙方承担) 4、订购产品结算: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