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承包农田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旧门村随意种植专业合作社 罗法荣 为了法律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合同。 一、农田承包方式:甲方采纳 出租 方式将其承包的坡地出租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山坡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承包坡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农田期限为 30 年,从2024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四、承包农田的位置、面积:以双方实地测量为准,(甲方将承包的坡地 亩出租给乙方,该坡地具体位置位于 ,东临 南临 西临 北临 ) 五、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农田承包费用以现金支付,每年先付租金再使用,承包期 2024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30 日阶段:乙方每年(12 月 25~30 日)支付甲方 300 元/亩;承包期 2024年 12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0 日阶段:乙方每年(12 月 25~30 日)支付甲方 500 元/亩;承包期 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7 年 12 月 30 日阶段:乙方每年(12 月 25~30 日)支付甲方 1000 元/亩。2024 年 12 月 25~30 日,乙方支付甲方恢复坡地原貌押金 500 元/亩。承包期满,甲方退还乙方恢复坡地原貌押金,则坡地附着物归甲方所有,甲方负责农田原貌恢复;若甲方不退还乙方恢复农田原貌押金,则坡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理。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根据合同规定收取坡地承包费,根据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承包的坡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农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在受让的坡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坡地承包费,对承包坡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二)甲方农田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