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石长铁路增建第二线站前 2 标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贺家湾隧道)合同编号:T15SC02-01-SD04-01湖南
益阳二 O 一二年十一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贺家湾隧道劳务协作施工协议书劳务使用单位:中铁 xx 局集团有限公司 xx 铁路增建二线站前 x 标第一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协作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鉴于甲方施工 xxx 隧道工程 需要,现将 xxx 隧道全部及 xxx 隧道剩余初支、二衬 发包给乙方施工,乙方愿与甲方进行劳务协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充分协商,签订本施工合同(以下称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劳务协作形式为便于管理,甲方对乙方组织的作业班组编入甲方架子队管理,乙方进场后称谓 隧道五队衬砌工班 ,乙方对该工班的行为负责,该工班所带财产的所有权不变,企业隶属关系不变,除接受甲方的施工管理外,自行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承担乙方对外发生的任何债务
乙方指定 为乙方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并代表乙方与甲方商定有关劳务协作事宜,假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更换代表,应事先征求甲方同意并将新任代表的情况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甲方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代表人
经甲方许可后的代表人必须保证前任代表承诺的连续性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甲方工班工作人员的名义做出民事行为
第二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DK154+369~DK154+910 xxx 隧道、 DK153+991 ~ DK154+330xxx 隧道 工程地点: 湖南省 xxxx 境内 第三条 分包范围及分包内容分包范围:xxx 隧道全部、xxx 隧道剩余初支、二衬及明洞衬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