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书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书出租方: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浙江省 村出租方代表 :职务:村民主任 联系电话:承租方:浙江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 中山西路 号承租方代表 :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进展农村经济,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
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集体所有位于大垄山的面积 亩(具风光积、位臵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土地方位东至路为界,南至村庄为界,西至五队田为界,北至渠道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1
土地用途:油橄榄等农作物种植2
承租形式:租赁三、土地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30 年,租赁期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43 年 5 月 31 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1、土地承租金基础价每亩每年人民币 250 元,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每亩 50 元,以此类推
2、该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 2024 年 6 月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以后的 28 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 1 月 1 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根据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