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乙方): 住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了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名词具有以下含义:1.“场地” 是指位于北京市 区 街(胡同) 号的土地使用范围
2.“建筑物” 是指位于场地内的
3.“租赁物业” 是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的建筑物中 的部分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述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租金、保证金等费用在收取时的计算依据
以上详见本合同附件 2 所附的《租赁物业房产平面图》(复印件),其中阴影区域标注的范围为乙方承租的租赁物业的区域
租赁物业的附属设备设施,详见本合同附件 3 所附的《租赁物业附属设备设施清单》
4.“公用事业” 是指由乙方使用并付费的水、电、燃气、电话、供暖、清洁、雨污水排放等
5.“公共区域” 是指在场地内,租赁物业外,甲方和乙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任何方共同使用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场、设备设施用房、院落、楼梯、走廊、门厅等
6.“公共设备设施” 是指场地内为租赁物业服务的设备设施,包括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安全消防系统、供暖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等
7.“转租” 是指乙方以其名义将租赁物业进行再出租的行为
第二条 租赁1.租赁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租赁物业,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内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该租赁物业,并根据本合同的规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租赁物业的用途该租赁物业乙方将用于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计租日计租日自 年 月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