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建设协议书(样本)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人民政府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保证工程的如期建设,甲方对乙方于 年 月 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土地拍卖大厅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中竞得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 号地块(宗地号:177084-003,用地面积:53410
51 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下称本地块)的项目建设提出相关要求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乙方必须严格按顺建要点(2024)第 53 号规划设计条件及本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建设
第二条:乙方必须按如下进度推动本地块项目建设:1、乙方应于挂牌成交之日起 4 个月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业项目立项审批,并持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到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报缴纳契税和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
若需要成立新公司的,也应于挂牌成交之日起 4 个月内取得新公司的营业执照,并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准文件、工业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文件、新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经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到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报缴纳契税和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
乙方未能在以上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准文件、工业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佛山市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自签订本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四个月内必须向区规划 第 1 页 共 4 页 ====================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