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房产租赁非独家驻场代理合同甲方:北京合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宝广场 9 层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为促进甲方所开发建设的合生财宝广场(推广名)项目招商租赁工作的顺利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产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合同如下:一、委托租赁的标的项目:项目名称:合生财宝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项目位置: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德外桥西北角项目面积:58182 平米项目用途: 商业、办公委托范围: 办公和商业单元或整体租赁二、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本代理合同之日起执行,代理期限截止至 年 月 日
如甲方认为乙方未能尽到驻场代理应尽的义务及管理要求,且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未能改善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乙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委托形式: 乙方为非独家驻场租赁代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非唯一的驻场租赁代理从事该项目的租赁业务,甲方有权同时委托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从事该项目的租赁业务
乙方对外报价及条款协商均须根据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为准,乙方无权代表甲方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及代表甲方签署任何合同
四、项目价格:该项目的租赁价格,由甲方出具《房屋租价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在代理期间,甲方有权依据市场,与乙方沟通后进行价格调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整,并由甲方出具《房屋租价单》书面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乙方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五、佣金结算:1.在代理有效期限内,甲方与乙方推举的客户签订经甲方审核认可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且客户缴纳全部首期款(包括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该笔代理业务即告完成
乙方在获得甲方授权人签署的《客户确认书》前提下,可按本合同第五条第 2 款、第 3 款计提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