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高级员工股权激励协议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骨干员工的创业积极性, (以下简称“公司”)的归属感、荣誉感,增强公司对优秀敬业人才的吸引力,根据公司股东会有关决议决定对任职公司的高级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赠与其一定份额的公司股权
现双方就股权激励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 (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
本协议签订时公司股权数量为 万股,每股为人民币 整
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实际股权为 万股,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进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甲方赠与乙方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实际股权数量为 万股
二、关于激励股权的特别约定乙方从公司离职时则必须按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以及以下约定进行股权转让:1
若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在公司任职主要职能部门主管岗位未满 9 个月而中途正常离职或被公司正常解职、辞退时,则乙方自动丧失其享受公司股权激励的资格,其持有的全部股权由甲方无条件无偿收回
2.若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在公司任职主要职能部门主管岗位满 18 个月(可累计)后正常离职或被甲方正常解职、辞退时,则甲方按公司股权当期实际价值半价回购乙方持有的股权
3、若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在公司主要职能部门主管岗位满 36 个月(可累计)后正常离职或被公司正常解职、辞退时,则甲方按公司股权回购乙方持有的股权
回购股权价格最高不超过每股人民币 整
4.若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在公司主要职能部门主管岗位满 60 个月(可累计)后正常离职或被公司正常解职、辞退时,则甲方按公司股权当时实际价值的一半回购乙方持有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