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鲜肉类供应商供销合同猪肉购销协议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为甲方配送猪肉,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保证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送货时间、地点、数量(1) 送货时间:(2) 送货地点:(3) 送货数量:乙方随货附上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必须注明产品名称、数量、单价、以及甲方客户编号,货单随行经双方确认数量签字验收。送货清单双方各执一份,此单据为双方货款结算单据之一,甲方应妥善保管,如因丢失或毁损等因素导致无法结算,乙方自行承担责任。(4) 送货迟到:乙方送货不得迟到,迟到 15 分钟扣款 200 元:迟到 20 分钟以上,扣除当天货款 2%但不低于 500 元罚款,超过 30 分钟以上扣除当天货款。第二条 送货质量(1) 货源保证:乙方所送产品必须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每日新奇无异味,经广州市检疫部门检疫,符合猪肉卫生标准并提供当天检测报告原件品,一律根据甲方采购价值是被罚款,并从当日货款中扣除,必要时需配合甲方保安人员检查车辆。甲方人员不得故意刁难,辱骂乙方送货人员,送货清单如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差异必须注明,但不得无故拖延签单时间。对于迟到罚款或其他扣款须在当天送货单上注明。第九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终止合同,需提前 5 天通知对方:双方若因价格协商不一致或其他可抗力因素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前 15 天知会对方,因未提前通知双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如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无故停止送货,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合同到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未明确之处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双方证件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查资料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