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利益,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平台,达到控制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的决算管理。 第三条 工程预决算是公司对各项目开发成本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公司生产基建部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 工程预算编制 第四条 编制工程预算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项目成本,为控制成本提供目标,并为编制资金计划奠定基础。 第五条 工程预算编制需要在设计院完成施工图设计之后立即开始一般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前完成,生产基建部须提前作好工程预算编制的计划工作,通过预算明确目标成本,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第六条 在施工招标前,生产基建部提供编制工程预算并制作标底的造价咨询机构候选单位,直接由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确定,具体程序为: 一、由生产基建部根据资质条件及信誉情况挑选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比较确认一家后,与之进行谈判,确认取费标准,并提出申请; 二、由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进行审批; 三、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如果认为取费标准不合理,审批未通过,则由生产基建部重新与造价单位进行谈判后再次报批; 四、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如果否决此造价咨询单位,则由生产基建部提名另外一家; 五、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确定造价咨询单位; 第七条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生产基建部负责填写工程预(结算)算委托书,报分管副总、项目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提交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第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照委托书要求编制工程预算,在编制过程中, 1 预结算部负责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必要的沟通,促进工程预算在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编制完成。 第九条 工程预算审批程序: 一、生产基建部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所提交的工程预算草案进行审核,若发现工程预算中的有遗漏或错误之处,须退回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修改,直至精确合格为止。 二、生产基建部审核通过工程预算草案之后,若发现该预算超出设计委托限额指标范围,可以要求生产基建部组织设计院对施工图进行合理修改,然后再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修改的施工图修正工程预算草案,直至符合预算合同部审核要求; 三、最后,由分管副总进行审核,项目总经理和董事长进行审批形成正式工程预算。 第十条 工程预算审核要点: 一、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