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及各机构实物资产管理,提高实物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实物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参照集团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下属各机构实物资产配臵、申购、分发、调拨和报废等日常管理活动
第三条实物资产管理活动,应该坚持实物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贯彻统一筹划、分级管理、责任到人、配臵合理、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范围和定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经营有关的有形资产
不属于经营中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打印机、照相机无论单价多少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五条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 it 资产和非 it 资产
第六条 it 资产主要包括如下设备: (一)低端设备:pc 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条码设备、扫描仪、pda、排队机、触摸屏、移动邮件设备、ip 电话 1 等
(二)高端设备
总部机房内的设备(如小型机、存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会议系统设备、机房基础设施(如机房专用 ups、sts、pmm、冷水机组等),配线间中的设备,机构使用的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ups 等;高速行式打印机、高速激光打印机、高速扫描仪、加密设备等
第三章实物资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实物资产管理涉及众多部门,主要包括
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实物资产使用部门等
各部门和人员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一)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总部及机构实物资产管理的统筹管理,同时负责总部具体的实物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集团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