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 学年度素质教育评价制度 根据国家教委和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方针、政策、促进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和完善素质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校素质教育教学评价制度
一、评价指导思想: 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逐步建立完善的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制约、激励、指 导 和 调 节 作 用 ,加强教育行政、研究指导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树立 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保证学生生动活动泼、主动全在展,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整体水平
二、评价制度: (一)教师: 1.改革考试制度,取消学生按考试成绩排队,实行“等级”评价制度
2.认真落实国家、山东省有关体育、卫生工作的规定,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美术、音乐和艺术教育
3.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研和教研活动,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积极探索激发学生兴趣 、生动活泼的教学模 式
4.按规定严 格 控 制学生在校时 间 ,作业 留 量和考试次 数
5.重视发展学生特长,有具体计划和安排,做到课内外、校内外相结合
6.上好活动课,广泛开展学科、科技,文体兴趣小组活动,做到辅导教师、内容、时间、场地、器材五落实
7.体育达标率在 98%以上,培养学生特长和个人创新能力
(二)学生: 1.品行表现:分为三个方面:仪容、仪表;文明礼貌;遵纪(规)守法
具体要求: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坐、立、行、学习、姿势端正
不打架、骂人,礼貌待人,不看不健康的书刊、影片,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爱护公物
2.学习态度:分为四个方面:注意、情绪、投入、独立性
具体要求:专心听讲,精神饱满,方主动学习,独立完成作业,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能力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