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统计报表汇编 经济管理部 二 0 一四年十二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一、总说明 统计月报表,是为全面了解和反映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每个月的生产经营情况,为公司领导制定企业发展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 2014年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需要,本人对统计月报表的制度、规范、要求进行了统一汇编。 (一)报表单位:公司所属各在建工程项目 (二)报表表式:本报表制度的表式为月度、季度报表。 (三)统计内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情况表、主要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表、项目基本信息表、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情况表。 (四)数据采集:按照《统计法》的要求,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报表单位应该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五)填报时间:每月 25日前报送,报告期自上月 26日始至当月 25日止。 (六)报送要求: 1 、统计月报无免报期,如本月无产值仍需要报电子版报表。 2、统计报表中填报的数据一律保留整数,单位为“万元”。 3 、第十二个月份的纸质报表必须由项目经理、统计负责人签字、项目盖章,于月后 10日前将原件邮寄或送至经济管理部。纸质报表可只打印表1、表2、表4(如有铁路配套房屋工程),表2亦可只打印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主要实物工程量。 二、报表目录 序号 表 号 报表名称 报表期别 报送时间 1 表1 工程项目生产经营情况表 月报 每月25日前 月报 2 表2 主要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表 3 表3 项目基本信息表 月报 4 表4 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表 季报 每季末 25日前 5 表5 从业人员及工资表 月报 每月25日前 二、报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统计报表由工程项目生产经营情况表(表1)、工程项目主要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表(表2)、项目基本信息情况(表3)、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表(表4)、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