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旅游者):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乙方(组团旅行社):住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大连市旅游局大连市局监制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辽宁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与旅行社缔结国内旅游合同关系时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企业
四、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本合同文本条款
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确详尽的解释
五、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可以共同签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书》,委托一名代表人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体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供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使用,表格不足时可以复制
如果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不超过3 人时,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条项下的旅游者名单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行,应当划"×"以示删除
八、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 "" 符号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应当协商选定
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 中划"√"以示选定;双方不选的条款,应当在"" 中划"×"以示删除
九、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文本
旅游者还应当留存旅游过程中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或索赔的证据
大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411)84339970 84339971
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大连市旅游局和大连市局负责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