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本合同协议书于 二 O 一四年月日由注册办事处设于武汉市关山路 552 号的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承包人 /总承包人 /承包商 ”)为一方,与注册办事处设于宁波市海曙区鄞奉路 43弄76号的浙江华创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分包人 /分包商 ”),及由注册办事处设于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 18楼的方兴地产(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设单位 /雇主 /业主 ”)为第三方协商签订
鉴于建设单位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建造宁波 XX 金茂府一期项目智能化分包工程(以下简称 “本分包工程 ”),聘用分包人实施本分包工程及修复一切缺陷,并已接受由承包商提出为进行本工程的深化设计(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施工、竣工、交付修补其中任何的缺陷、并完成竣工备案及验收所收取的下述报酬金额
另鉴于分包人同意按照下文约定的合同文件的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雇主和本工程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
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 1
工程概述1) 工程名称:宁波XX金茂府一期项目智能化分包工程2) 工程地点: XXX 3) 工程概况:项目分为3个地块,其中 1#、 2#地块东侧为解放南路延伸段,北侧为新建尹江岸路,西侧为XX 老街,南侧为新建鄞奉路;3#地块南侧奉化江,东侧为长丰桥,北侧为新建鄞奉路,西侧为规划绿地,1# 、2#、3# 地块占地面积分别1
87 及 2
54 公顷,总建筑面积为22
52 万平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
01 万平方,地下建筑面积为6
本工程为 1# 与2#地块组成,地块总建筑面积约为129,000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96,340 m2 ,地下建筑面积为32,800 m2
合同协议书2
分包合同文件2
1 本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措辞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