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七、分包工程管理制度1.各子公司(部)如需分包工程由子公司(部)选择承包公司,但必须覆行下面手续:⑴ 要 求 承 包 方 提 供 以 下 资 质 和 条 件 资 料 : ①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 3 年安全施工记录
②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养是否符合工程要求;③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④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 10 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10 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⑤制定与分包内容和现场相适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并经分包方审核批准
⑵子公司(部)对资质资料进行初审;⑶由公司办公室对其资质进行审查;⑷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2.由公司依法签定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具体内容由子公司(部)负责提供]
安全协议书具体规定本公司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经江门台山分公司安全监督部审查同意
3、发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a)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本制度 1、⑴所列的条件b)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c)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损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损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d)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4、公司及子公司(部)的安全专责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对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5、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发包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无论任何原因均应对发包方进行考核
发包方根据合同对承包方进行处罚